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1-05-11
一、申请手续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或《入伍决定书》或《参军证明书》(被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或《特招专业技术人员入伍登记表》(特招技术人员入伍的)。不能提供上述手续的,可凭参军入伍地县(区、市)级人民武装部的参军证明或服役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服现役证明(应包含该人入伍时间及入伍地点等内容)、军人身份证件注销户口。
二、审核程序
由参军入伍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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