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庄河市2025年社会化服务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7
围绕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84号)精神和《关于印发大连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25〕49号)和《关于印发庄河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发〔2025〕121号))文件,按照通知要求,对庄河市2025年社会化服务情况现进行公示,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
一、服务主体
大郑镇鑫鼎家庭农场、长岭镇大连有莉生态农场有限公司、明阳街道大连富沃农机专业合作社、徐岭镇双峰玉良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被服务方
所在乡镇(街道)共1989户小农户及规模种植户。
三、服务面积
10592.245亩。其中大郑镇鑫鼎家庭农场服务面积3140亩、546户;长岭镇大连有莉生态农场有限公司服务面积1612.08亩、3户;明阳街道大连富沃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面积1583.065亩、510户:徐岭镇双峰玉良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面积4257.1亩、930户。
四、补助标准(平原每亩100元、山区丘陵每亩130元,其中服务主体40%,被服务主体60%)1282791.85元。
1、服务主体大郑镇鑫鼎家庭农场125600元、被服务方546户188400元(平原地区)。
2、服务主体长岭镇大连有莉生态农场有限公司83828.16元、被服务方3户125742.24元(山区丘陵)。
3、服务主体明阳街道大连富沃农机专业合作社82319.38元、被服务方510户123479.07元(山区丘陵)。
4、服务主体徐岭镇双峰玉良农机专业合作社221369.2元、被服务方930户332053.8元(山区丘陵)。
5、合计:服务主体513116.74元、被服务方769675.11元。
公示时间7天。本公示发布后,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要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庄河市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321室,联系电话:0411-89706256。
附件:《关于印发庄河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庄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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