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2-23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负责市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市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三)负责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大连市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省委、大连市委及庄河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查落实工作。
(四)负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工作安排,负责市委应急突发情况的 信息报送。
(五)负责中央、省委、大连市委文件办理和市委文件制发工作,负责市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军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信息传递工作。
(六)负责市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市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管业务工作。
(七)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依法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工作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档案人员培训。
(八)落实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紧急重要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审批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事项,裁定对国家秘密有争议的事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市委机关公务用房管理和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楼房维修、消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绿化、食堂、会务等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业务。
(十二)市委办公室负责市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导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部门预算是包括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本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均只设置具体工作岗位,不设置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五、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64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64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5万元,公用经费90.4万元,部门预算项目经费251.9万元,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万元。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4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8.8万元,比2020年增加41.1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306.5万元,公用经费90.4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经费251.9万元, 本年预留项目经费0 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1.1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5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9.5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06.5万元,公用经费90.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5万元,包括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本部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5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市委大楼运行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市委大楼运行费由市委办全部承担该项目主要是保障大楼水电等正常使用,保障大楼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
该项目保障市委大楼正常运行。
3、实施主体
中共庄河市委办公室。
4、 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保证大楼正常运行,及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按照各项规定,合理科学使用运行费专项费用。
5、实施周期
项目从起始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终止。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1.3万元,其中:
主要用于水电费37万元,网费10.3万元,煤气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4万元, 比2020年预算增加4.1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按照“先有绩效,后有预算”原则,本部门共计编制绩效目标5个,预算金额25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比重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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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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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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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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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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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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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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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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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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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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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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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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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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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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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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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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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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