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0
我局根据2023年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安排,委托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对餐饮领域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其中6家饭店10个批次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抽检基本情况
1、2023年6月17日,抽检庄河市汤潮一品如家鲍鱼饭店的长方盘(检验报告№: ZHSPS2023060334)和杯(检验报告№: ZHSPS2023060336),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2023年6月18日,抽检庄河市海客潮牛汇餐饮饭店的大长方盘(检验报告№: ZHSPS2023060368),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2023年6月20日,抽检庄河市老四川水煮鱼店的碗(检验报告№: ZHSPS2023060451)。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2023年6月21日,抽检庄河市晓昊火锅店的碗(检验报告№: ZHSPS2023060473),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2023年6月19日,抽检庄河市海韵家乡菜饭店的杯(检验报告№: ZHSPS2023060419),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2023年6月19日,抽检庄河市洪林园酒店的小圆盘(检验报告№:ZHSPS2023060415)、大圆盘(检验报告№:ZHSPS2023060416),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检方盘(检验报告№:ZHSPS2023060417)、碗(检验报告№:ZHSPS2023060418),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法定时间内按要求送达了检验报告书,对以上6家责任单位实施了现场检查,并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责令以上6家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以上餐饮具抽检不合格产生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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