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103路公交车站点向西延伸的提案》(第69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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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娟委员:
您提出的《103路公交车站点向西延伸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局针对在光明山镇冯屯村村委会办公楼处(庄西线K5+150)开设车行道口的需求进行了研究,根据公路设计规范要求,平交道口间距须达到500米以上,村委会办公楼位置距离上一个道口(103路公交终点站)600米,距下一个道口200米,且位于弯道和陡坡处,开设道口不符合安全要求,经请示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后,不宜设置道口。
针对103路公交终点站西移建议,经实地考察,该地点处于陡坡路段,且来往车辆速度很快,设站后公交车调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我局将持续优化线路,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根据客流、路况变化统筹调整,改善市民公共出行条件,感谢您的建议和理解。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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