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在201国道暖水小学段增设路灯的提案》(第14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31
王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201国道暖水小学段增设路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路灯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置和管理,不在市交通运输局权责范围。
关于在该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的建议,我局责令所属交通中心第一时间安排相关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该路段现已设置限制速度、注意儿童、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
2022年接到暖水小学门口事故多发和通往学校道路通行不便的诉求后,我局所属交通中心于2022年5月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该路段设置事故多发路段标志和黄闪警示灯,用于提醒司机减速慢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并于 2022年10月安排施工单位将通往学校的道路予以修缮,以方便学校师生通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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