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的提案》(第2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23
张寒雪、李云福、王伟哲、徐冰、刘志专、邓鑫和刘永玉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结合各位委员的提案,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快推进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
一、加快推进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一方面顺应了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期盼,能够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是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庄河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将该工作纳入到2021年重点民生工程和“十四五”规划中。18年以来,我市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自筹、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方式,共投入4527万元,对49个非物业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惠及居民2.2万余户。2021年,我市继续推进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年计划改造非物业老旧小区50.75万平,计划投资2178万元,涉及居民4993户,其中有三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持续推进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同时,我局也起草了《庄河市老旧小区(非物业管理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市政府目前正在审议中。方案中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依据各街道摸底情况,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为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将依据职责,联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补齐居住短板,完善社区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不断推进我市非物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管理理念,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辽住建〔2016〕8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市驻沪办专报及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手册等先进经验做法,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市政府正在审议中。
方案中借鉴上海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政策宣传、备案审批、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做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简化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将依据职责,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主动服务办事群众,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切实提升市民的居住及出行环境。
感谢各位委员的提案,及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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