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农村闲置房屋开发利用的提案》(第5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5-08-25
李德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房屋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 复如下 :
一、提案对我市农村闲置宅基地从村庄环境、安全隐患、矛 盾纠纷、村庄治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基 于问题,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加强村庄规划、创新流转制度、 盘活闲置房及发展特色旅游经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有切实可行 的意见,对开展农村闲置房屋开发利用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意见 十分中肯。
二、对意见中提到的五个方面建议,全部采纳落实。一是学 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系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村庄宅基地布局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系统梳理布局,因地制宜,整合闲置宅基地等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扎实做 好土地整理与复垦工作,在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梳 理具备进行土地整理与复垦的区域,划定土地整理复垦区域,宜 林则林、宜耕则耕,拆旧形成的建设用地用地指标,可用于乡村 振兴项目或村庄建设使用,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后续需要分期分 步实施,成熟一个开展一个,确保实施有序。三是持续关注国家 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相关政策,目前相关政策国家已在不同地区 开展试点工作,待政策制定后,我市全面执行并开展。四是创新 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梳理各村 符合集体入市条件的土地,在村庄规划中予以落实,在充分征求 乡镇及村的意见后,明确用地功能和相关建设指标,形成台账, 待条件成熟后,支撑后续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可用于符合乡村产 业的旅游、农产品粗建工、仓储、电商等多种产业,既可丰富乡 村地区产业类型,又可满足村民就业需求。五是保障好特色旅游 经济发展,结合资源条件,在村庄规划中鼓励利用存量资源开展 特色旅游产业,在符合土地使用政策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 旅游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庄河
招商资源
北黄海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