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周边交通管理的建议》(第148号)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2-05-31
姜春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周边交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庄河市农村集贸市场赶集车辆占道乱停,人员乱窜,妨碍交通时有交通事故发生给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问题确实存在。交通、路政、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已清理了18家占道集市、352辆占道车辆,并且交警部门以庄河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向各乡镇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但是,农村集贸市场仍然存在选址不科学、不规范,车辆占道乱停 ,商贩占道经营等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开展以下三项工作,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周边交通管理。
一、加大整治力度
交警部门将加大农村集贸市场周边秩序的管控力度,及时清理违规占道车辆,对无证无牌、超载、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并继续联合交通、路政、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安全整治。
二、发挥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交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督促属地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集贸市场进行整改。
三、加强安全宣传
通过农村两站两员现场劝导、农村交通安全微信群转发、大喇叭播放交通安全常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庄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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