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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庄河林水资源集团 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02
为有效整合国有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做大做强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大连庄河市辖内国有企业整合方案》(庄委办发〔2020〕71号印发)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庄河林水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庄河林水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将庄河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庄河林水资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庄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将庄河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庄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三、大连融强投资有限公司
将庄河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大连融强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
将庄河市财政局持有的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五、庄河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将庄河市财政局持有的庄河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6%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庄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上述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文件规定进行调整。相关部门应按《大连庄河市辖内国有企业整合方案》要求及时办理相关股权划转变更登记和交接手续,市国资局确保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庄河林水资源集团 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0_17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