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发〔2020〕11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1-3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20〕20号)和简政放权的原则,经市政府七届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决定取消调整承接行政职权68项。其中:取消57项,调整管理方式1项,承接10项。
相关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承接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公开办事指南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庄河市政府取消调整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庄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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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一批 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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