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发〔2021〕7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河市2021年 10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庄河市2021年10项重点民生工程》业经市政府七届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督考办将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成绩。
庄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2021年10项重点民生工程
一、教育惠民工程
1.新增公办幼儿园1所,增加公办幼儿学位270个,增加普惠性幼儿学位120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完成2所农村中小学旱厕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完成大营镇、黑岛镇中心小学扩建项目。
责任单位:大营镇政府、黑岛镇政府
二、医疗卫生惠民工程
4.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进校园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5.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年普及培训率达到全市人口2%。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6.完成中医医院改扩建,大郑新城医院项目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就业服务惠民工程
7.搭建精准对接平台,确保新增就业4,86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举办大型招聘会2场,线上、线下举办例行招聘活动60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转岗能力,完成就业技能培训1,583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饮水安全保障工程
11.完成明阳街道、兰店乡2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2.完成青堆净水厂(东三镇引水工程二期)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林水集团
13.启动石城岛、王家岛自来水工程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4.推进自来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林水集团
15.推进中部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五、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6.推进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推进庄河市污废循环处理综合体-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实施庄河、小寺河城区段两岸渠道清淤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推进庄河、鲍码河防汛提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市政设施配套工程
20.加快推进内环路南延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1.加快推进3号路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完成世纪大街东延道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3.推进疏港公路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实施非物业小区、老旧小区改造5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5.大修锅炉4台、260吨位,老旧管网改造5,000延长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推进将军湖环湖塑胶人行步道铺设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7.实施路灯照明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8.城区道路、方砖填平补齐1,0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实施市区内绿化及行道树补植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0.实施新建水冲公厕和老旧旱厕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31.完成大中修农村公路99.9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2.启动天步线新建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3.实施村内硬化路建设152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4.全面完成“8·31”水毁道路工程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