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转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7-01
庄河市人民政府转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属国有企业:
\n现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属国有企业认真学习把握做好准备工作,待大连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非竞争类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后,按本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
\n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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