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2〕10号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整县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北黄海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庄河市推荐企业名录库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方案
整县分布式光伏是对庄河市清洁能源产业的有益补充,是智慧能源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双控调节中的作用,确保2023年底前,各类分布式光伏的安装比例达到国家“示范县”建设要求,完成相关验收,助力我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做好“三篇大文章”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促进我市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23年底,全市新增光伏装机210兆瓦。其中,到2022年底,新增装机50兆瓦;到2023年底,新增装机210兆瓦。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面光伏装机容量5MWp。学校、医院、村委会光伏装机容量22MWp。工商业厂房建筑屋面光伏装机容量92MWp。农村居民建筑屋顶装机容量91MWp。
二、组织机构
成立庄河市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功利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苏长忠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任传英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贵元 市教育局局长
孙仁品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文宏 市民政局局长
王钟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 健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衣庆涛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阮卫东 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孙晓光 庄河供电公司经理
殷俐俐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肖冰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秀斌 兴达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海春 昌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景俊 明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健 兰店乡乡长
李国鹏 吴炉镇镇长
王 建 黑岛镇镇长
刘诗鑫 青堆镇镇长
肖洋昆 鞍子山乡乡长
程 旭 栗子房镇镇长
宋吉春 大郑镇镇长
金 圣 石城乡乡长
刘 建 王家镇镇长
郝春晓 城山镇镇长
杨景照 徐岭镇镇长
张玉波 太平岭乡乡长
娄道平 蓉花山镇镇长
李 莹 步云山乡乡长
管 涛 桂云花乡人大主席
曲井平 光明山镇镇长
廖成珍 长岭镇镇长
高嘉峰 荷花山镇镇长
李 丹 大营镇镇长
马 航 仙人洞镇镇长
韩胜龙 塔岭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89715196),任传英兼办公室主任。
三、开发原则
建立以政府统筹引导、乡镇(含街道,下同)具体实施、业主出租资源、企业投资运维为主要模式的开发建设体系。
(一)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
屋顶分布式资源的开发建设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整乡镇打包、并联推进。由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根据资源属性的特点,整合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包装项目,各乡镇可在市政府推荐的意向投资企业名录库(见附件)中,确定投资合作对象,也可自主确定开发模式和合作企业,原则上一个区域选择一个投资主体,全市不超过三家开发企业。
(二)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
在开发建设中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的原则,把握好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等要求。城区范围内可开发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资源,统一纳入市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资源库,由市政府确定开发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协助指导实施。
(三)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围绕分布式光伏发展实际需求,完善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可充分结合乡村振兴、农房改造、农网改造等工作,把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
(四)纳入年终考核、正向激励
以目标为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按照市政府考核分组,按各乡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容量给予一定分值奖励。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税收,全部用于属地经济发展。
四、主要任务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
(一)党政机关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党政机关分布式光伏按照可安装光伏屋面面积50%考虑,可开发装机容量5MWp。开发模式建议为企业投资,政府等公共机构低价用电,通过减能减排打造高效节能政府,降低能耗,减少电费开支。
(二)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按照可安装光伏屋面面积40%考虑,可开发装机容量22MWp。开发模式建议为企业投资,学校等社会事业性公共建筑免费提供屋顶,低价用电,通过减能减排降低能耗,降低公共支出。
(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工商业厂房建筑分布式光伏按可安装光伏屋面面积30%考虑,可开发装机容量92MWp。开发模式建议为能源企业投资,厂房所有权人通过收取租金或免费提供屋顶使用优惠电价形式合作,能源企业以收取电费的方式获得收益。
(四)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农村居民户用分布式光伏按可安装光伏屋面面积20%考虑,可开发装机容量91MWp。开发模式采取能源企业投资安装,企业与产权人签订双方协议,约定发电及补贴收益归投资企业,房屋所有权人定期收取租金。鼓励以整乡镇推进的方式,统筹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同时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虑对农户予以补贴,提高农户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
五、推进步骤
庄河市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确定业主(2022年5月31日前)
各乡镇寻求开发经验足、信誉好、可充分保障群众利益的能源企业,确定为本区域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签订开发协议,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二)资源复核(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依据已上报至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庄河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中资源初排结果,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意向开发企业技术力量,对各类可开发建设分布式资源载体情况进行复核,进一步调查、梳理、汇总,在充分论证屋顶及建筑结构等技术基础上,建立可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资源库。
(三)电网改造(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各乡镇、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拟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进行统计,6月30日前将拟建容量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局(乡镇以屯为统计单元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局汇总后反馈至庄河供电公司,庄河供电公司配套做好农村配电网升级改造。
(四)组织实施(2022年7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针对已落实接入条件等成熟的屋顶资源,各企业制定开发方案,组织实施。
(五)整体验收(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在前期随建随验的基础上,按照既定开发目标,统计实际开发规模,做好建设成果预验收,为国家验收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1.开发企业应承诺了解并同意庄河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要求,按国家能源局规定时序进行开发建设;需按国家能源局要求比例落实屋顶资源,四类资源按比例推进实施。
2.开发企业应承诺在本地注册项目公司,实现本地纳税,并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属地空壳村、贫困户经济发展,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
3.光伏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属地乡(镇)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充分保障百姓合法权益。
4.税收和固投按实际开发规模分别上缴(划拨)至各乡镇。
5.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域内屋顶光伏资源开发由管委会负责推进实施。
七、政策支持
(一)整合乡村振兴资金
《庄河市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庄农发〔2018〕128号印发)中明确支持发展适合当地优势的特色产业项目及光伏等产业扶贫项目,用于支持户用光伏项目开发。属地乡镇可研究结合乡村振兴资金推进域内光伏开发工作,并根据相关政策变动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二)国家电网支持
国家电网公司将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需求,提前规划建设电网设施,对配电网进行改造升级。指导分布式光伏项目合理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的大规模接入需求,实现合理并网消纳。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项目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协助项目主体做好工程申报、规划建设、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化运营管理。
(二)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加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工作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宣传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分布式光伏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庄河市推荐企业名录库
1 |
山海智慧(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
浙江正泰安能电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 |
大连中瀚中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 |
大连泰山热电有限公司 |
5 |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6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整县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29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