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公积金提前方案的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管委会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我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8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市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庄河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庄政办发〔2001〕42号 |
2 | 印发关于庄河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庄政办发〔2002〕25号 |
3 | 关于印发庄河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庄政发〔2002〕47号 |
4 | 关于印发庄河市地震灾情速报实施细则的通知 | 庄政发〔2003〕39号 |
5 | 关于印发庄河市乡镇离休干部医疗统管暂行规定的通知 | 庄政发〔2003〕74号 |
6 |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庄政办发〔2006〕30号 |
7 | 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河市贯彻《大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庄政发〔2006〕45号 |
8 | 庄河市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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