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关于2023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抽查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18
按照大连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和监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8月份,全市各单位向政府网站报送各类信息共320条,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政府部门方面,市公安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信息发布数量较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信息质量较高。乡镇街道方面,明阳街道和石城乡等信息发布数量较多;新华街道、徐岭镇和王家镇等信息质量较高。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
截至2023年8月底,我市共计开设政务新媒体27个,
本次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庄河营商”“新华街道微工作”“庄河市公安局”“庄河市栗子房镇人民政府”“庄河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原创较多,更新频率较高,充分发挥沟通传播作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
1. 部分单位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不足,其中市财政局、市、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零”报送;部分单位依旧存在月底充数集中报送低质量信息、报送信息但未上报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单和使用旧版本审查单等问题。
2. 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和日常值班警报,依旧存在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错漏信息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加强监管。信息发布前务必利用技术手段过滤错别字,坚决杜绝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隐私泄露。针对重点内容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各平台基础信息包括订阅号名称、认证类型和认证主体的变更要及时向市委网信办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三)在“政民互动”类频道-“意见征集”类栏目中,草案(文件)要按时、规范发布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各项预公开征集意见公示要在征集期结束后及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含采纳情况)。
庄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