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关于2024年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 和政务新媒体抽查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大连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和监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9月份,全市各单位向政府网站报送各类信息共368条,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政府部门方面,水务局、公安局局等单位信息发布数量较多;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局等信息质量较高。乡镇街道方面,昌盛街道、明阳街道、太平岭乡等信息发布数量较多;昌盛街道、明阳街道、太平岭乡等信息质量较高。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
截至2024年9月底,我市共计开设政务新媒体27个。本次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主要问题
1. 部分单位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不足,其中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信访局等单位“零”报送;部分单位依旧存在月底充数集中报送低质量信息、报送信息但未上报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单和使用旧版本审查单等问题。
2.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和日常值班警报,依旧存在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错漏信息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加强监管。信息发布前务必利用技术手段过滤错别字,坚决杜绝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隐私泄露。
(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证14个自然日至少更新一次的更新频率,对于各平台基础信息包括订阅号名称、认证类型和认证主体的变更要及时向市委网信办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三)相关领域基层信息公开专栏要参照目录标准更新相关信息,各栏目(包括子栏目)三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庄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