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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21〕3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字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主要职责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预警接收

3.2  监测预报

3.3  响应分级的确定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启动

4.2  灾情收集、核实及报告

4.3  信息发布

4.4  应急响应调整、解除

5  其他

5.1  宣传

5.2  培训和应急演练

5.3  责任追究

5.4  预案管理

5.5  生效时间

6  附则

6.1  术语解释



1 总则

1.1 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1.2.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1.2.3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1.4.1  本预案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受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1.4.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内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救灾等应急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庄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由市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有市融媒体中心、市人武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市林水集团、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大连庄河海事处、庄河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指挥部牵头组建临时现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置在市气象局,联系电话:89812757),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  主要职责

2.2.1  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气象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人武部:指挥民兵投入气象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教育局:协调灾害发生时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时报送企业受灾信息,指导企业搞好生产自救和抗灾工作。

市公安局: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调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灾后市政公用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保障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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