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1〕5号|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大米对接流程图
2.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面粉对接流程图
3.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食用油对接流程图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 分类分级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职责分工
2.4 地方机构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
3.2 预警
3.3 应急响应
3.4 应急结束
3.5 恢复与重建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资金
4.2 应急储备
4.3 应急加工
4.4 应急运输
4.5 应急销售
4.6 应急责任
4.7 应急配合
5 监督管理
5.1 培训演练
5.2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6.2 预案施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我市粮油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情况下粮油的有效供应和粮油市场安全,保持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大连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引起国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导致我市成品粮油供应紧张,出现大范围的市民集中抢购、粮油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态。依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价格波动幅度以及影响程度的不同,将粮油应急状态分为一般、较大、重大3个等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和红色表示。
1.2.1 蓝色(一般)预警状态
我市部分区域粮油市场出现持续一周集中抢购,粮油价格涨幅达到30%,可能诱发我市市民集中抢购粮油现象。
1.2.2 黄色(较大)预警状态
我市或周边城市发生市民集中抢购粮油现象,已波及我市,导致我市出现市民集中抢购粮油现象,粮油价格一周内涨幅达到40%,并出现粮油脱销、断档现象。
1.2.3 红色(重大)预警状态
全市发生大范围、大规模的集中抢购粮油现象,粮油价格涨幅达到50%,并出现粮油脱销、断档现象。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性事件出现状态下,我市行政区域内原粮和成品粮油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储存、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市、乡两级的粮食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粮油应急供应指挥部,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应急粮油供应工作中出现的困难给予全力支持。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异常波动前兆及时预报,并做好应对准备。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市场预警状态时,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合作与协调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整体效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领导机构
成立庄河市粮油应急供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