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1〕17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21年农村硬化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21年农村硬化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庄河市2021年农村硬化路工程指标分配表
2.农村硬化路工程建设标准参考图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2021年农村硬化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市政府持续推进农村硬化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22个乡镇(街道)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152万平方米(包括8·31水毁路修复2.8万平方米),持续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二、指标分配
遵循“示范引领、重点推进、有急有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计划单列指标和计划统分指标进行分配。
计划单列指标:8·31水毁硬化路修复、大连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整村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村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
计划统分指标:根据各乡镇(街道)硬化路新建需求情况,需求低于50万平方米的给予4万平方米建设指标,高于50万平方米的按8.6%指数分配,上限最高8万平方米建设指标(详见附件1)。
三、建设标准、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建设标准
1.道路宽度:道路建设应因地制宜,若条件允许,应设置土路肩、边沟和绿化带。道路宽度原则上为3米至5米,可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2.路面结构:路面结构层一般由面层和基层组成,垫层根据需要设定,常用的结构形式及最小厚度如图1-图2所示(见附件2)。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等级应不小于C25,并满足相应的弯拉强度、平整度等标准。基层宜采用天然砂砾(砾石)基层、水泥稳定基层、级配粒料稳定基层等结构。遇到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基时,应进行地基加固处理或设置垫层,垫层宜就地取材,选用砂砾、碎石、煤渣、矿渣等松散颗粒材料铺垫。总体路面结构组合形式要考虑当地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规格等因素综合确定,所选建筑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及耐久性的要求。遇到岩石或填石等优良地基条件时可因地制宜选择较低标准路面结构组合,以降低工程造价。
(二)建设范围
1.以村屯内农民主要出行道路的硬化为主,科学合理做好项目布局,切实做到有急有缓、分步实施。以长久保留的村落为重点,优先在有村庄规划的行政村推进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定过程中着重考虑农民参与程度高、人口居住集中、受益人口多、人居环境整治好、“三堆”清理彻底的村屯。
2.原则上在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屯和机耕路等非居民出行道路不开展硬化工程建设。
(三)补贴标准
项目所需资金采取定额方式进行补贴实施,待大连市财政资金计划下达另行分配。项目经决算审核后超出定额补贴部分由属地乡镇(街道)承担,低于定额补贴所剩资金由乡镇(街道)继续使用在新建硬化路项目上。原则上不允许硬化却施工建设的,不予补贴。
四、项目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1.各乡镇(含明阳街道,下同)按照指标分配和建设范围确定硬化路工程项目实施村、屯。
2.各乡镇和拟开展项目建设的村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告知农村硬化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范围,讨论实施项目、建设方案,对新建道路清障、“三堆清理整治”提出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形成书面决议,张榜公布。
3.各乡镇将项目村建设计划、范围等以政府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遇建设内容调整时须将调整情况重新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
1.农村硬化路工程以乡镇政府(含明阳街道办事处,下同)为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资质、技术要求、开竣工时间、质保期及质保金等各项内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得随意转包、分包。
2.工程设计、监理单位由乡镇政府按相关程序和规定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实施。
3.中标单位确定后,乡镇政府要将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合同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开工前要做好清障、清理“三堆”、召开交底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前期准备等各项工作。
4.项目要坚持公示制度。公开建设项目、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及使用、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进度及质量、竣工验收等,现场要建立简易公示牌或公示栏。
5.乡镇政府对硬化工程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乡镇、村要成立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重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控进行监管。要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示,及时处理相关投诉,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6.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力、进展迟缓、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的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
(三)项目验收
项目建成后,乡镇政府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向市政府申请开展决算审核、审价工作。对验收合格并完成决算审核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要及时将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申请报送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市财政局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工作。
五、档案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做好项目档案和数据管理等基础工作,将项目申报、设计、招标、决算、建设前后照片、监理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原始资料汇总归档,由市乡村三级按职责权限留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管理,做好年度计划,组织工作推进,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各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年度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资金管理,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建设项目未履行项目管理程序、擅自变更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差、社会反响坏等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注重后期维护,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农村硬化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向村移交产权,确定运行管护责任,并做好管护记录。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承担起项目日常管理和养护责任,做好日常巡查、清雪、维护等工作,责任到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长久发挥使用效益。
(四)推进舆论宣传,培树典型打造样板
要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逐步培养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要以硬化工程建设为引领,以项目村为重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在新建道路两侧栽花种草,持续开展项目村“三堆”清理整治,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组要以项目村为重点开展督查活动,通过督建管并举,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作流程按上述要求执行。
附件1
庄河市2021年农村硬化路工程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平方米
乡镇街道 |
指标分配 |
合计 |
||
统分指标 |
美丽乡村指标 |
环保督察及农村人居环境示范镇指标 |
||
合计 |
119.8 |
28.2 |
4 |
152 |
“8·31强降雨”损毁硬化路修复 |
2.8 |
|
|
2.8 |
大郑镇 |
8 |
半拉山村3 |
|
11 |
栗子房镇 |
8 |
四家村0.7 |
|
8.7 |
光明山镇 |
8 |
|
|
8 |
明阳街道 |
8 |
端阳庙村3 |
|
11 |
太平岭乡 |
7 |
太平岭村3 |
环保督察重点乡镇2 |
12 |
徐岭镇 |
6.5 |
大房身村3 |
|
9.5 |
蓉花山镇 |
5 |
|
|
5 |
鞍子山乡 |
7 |
|
|
7 |
黑岛镇 |
6 |
|
|
6 |
长岭镇 |
6 |
|
|
6 |
青堆镇 |
5.5 |
河川村2.5 |
|
8 |
吴炉镇 |
7.5 |
英烈士村3、殿义村0.1 |
|
10.6 |
兰店乡 |
4 |
元和村0.7 |
|
4.7 |
塔岭镇 |
4 |
来宝沟村0.9 |
|
4.9 |
城山镇 |
4 |
恒利村0.1 |
|
4.1 |
桂云花乡 |
4 |
岭东村2 |
|
6 |
大营镇 |
4 |
新房村2 |
农村人居环境示范镇2 |
8 |
步云山乡 |
4 |
温泉村1 |
|
5 |
仙人洞镇 |
4 |
马道口村2 |
|
6 |
石城乡 |
3 |
新民村1 |
|
4 |
王家镇 |
0.5 |
东滩村0.2 |
|
0.7 |
荷花山镇 |
3 |
|
|
3 |
备注:“8·31强降雨”损毁硬化路修复乡镇包括步云山乡、桂云花乡、仙人洞镇。
附件2
农村硬化路工程建设标准参考图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21年农村硬化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18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