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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21〕29号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30

【字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省及大连市的工作部署,制定庄河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和大连市级配套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和共治共享原则,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为抓手,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及时准确上报溯源信息。(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庄河海关)

3.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服务规范标准。(市交通运输局)

4.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持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市市场监管局)

5.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市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6.全面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应用,积极推广“食安辽宁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深化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合作,提升“互联网+食品”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

7.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农业农村局)

8.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地落实。强化源头管控,实施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试点推行大宗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证明和抽检报告追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完善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

10.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全面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放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市市场监管局)

12.试点推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互联网在线查询打印和乡(镇)卫生院办理健康证明工作。(市卫生健康局)

三)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3.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方案,开展风险评估,促进评估结果服务于地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市卫生健康局)

14.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85%。(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1 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7%。(市农业农村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市自然资源局)

17.强化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增加监测样品数量和代表性。配合落实异地监测。(市发展改革局)

18.加强水产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产品中重金属残留抽检监测力度。(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协作,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和“抽检开放日”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市农业农村局)

22.制定食品快检计划,规范食品快检使用。(市市场监管局)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3.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市公安局)

24.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严格未成年人、老年人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组织指导查处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26.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创建任务,做好国家级评审验收准备工作。(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全面深化和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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