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1〕21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加快 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七届政府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围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总体目标,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为导向,以推进国有农场公司制改造为突破口,理顺国有农场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兰店农场和沙岭农场两个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任务。
二、工作任务
以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为重点,将现行国有农场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真正成为法人实体。
(一)确定改革对象。对于全民所有制类型的兰店农场和沙岭农场两个国有农场,实行公司制改造,改建成国有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庄河市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农垦改革发展的牵头部门,负责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市国资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负责指导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界定核实资产、核定注册资本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成立的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监管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国有农场改制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合法性审核等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国有农场职工社会保障办理和审核工作;市退役军人局负责国有农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国有农场职工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兰店乡政府和青堆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针对辖区内农场的实际情况,协助农场制定改制方案及公司章程;兰店农场和沙岭农场严格落实具体操作主体责任,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主动担当,共同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
(三)细化时间节点。按照上级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即2021年4月底前,完成市级方案制定和国有农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核定注册资本金等工作;2021年6月底前,兰店农场和沙岭农场要制定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2021年10月底前,成立国有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完成企业化改革工作。
(四)推进公司制改造,成立国有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程序:
1.核定注册资本金。由市国资局会同兰店乡政府和青堆镇政府组织兰店农场和沙岭农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核定注册资本金。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2.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见。由市国资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见。
3.制定企业改制方案。由国有农场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明确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等事项,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国有农场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国有农场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局、市总工会等审核确认后,报市政府批准。
4.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由国有农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经国有农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市国资局审核批准。
5.报请批复。国有农场公司制改造所有材料备齐后,由市国资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复。
6.办理相关手续。国有农场收到批复后,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工商、税务、土地、房屋、车辆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成立国有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改革任务,列入了省、大连市政府绩效考核责任清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按照责任要求,层层抓好落实。农垦国有农场党组织书记是本农场企业化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做好农场职工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二)稳步有序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细化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各阶段工作。改革过程中,注重强化培训指导,切实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坚持依法处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等行为,并与扫黑除恶、农业行业领域治乱相结合,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保证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加快 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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