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4〕6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北黄海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服务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服务工作机制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庄转化落地,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连市机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人盯高校院所、人盯成果项目、人盯本地转化”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庄河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服务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盯高校院所、人盯成果项目、人盯本地转化”工作机制要求,完善需求侧和服务侧工作机制,紧盯“一院一所十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规划布局的重点成果,研究本地成果转化措施意见,协调解决本地转化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本地产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建立庄河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服务工作机制,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副市长、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科技工作副主任任副组长
成员单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一局、投资促进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机制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及时向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推送科技成果供给信息,协调各单位解决科技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转化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督促各单位推进转化落地服务工作落实。
工作机制办公室实行月例会制度,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乡镇(街道)、部分行业头部企业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一院一所十校”科技成果月度推送和转化意见,上报大连市机制办公室,如遇特殊紧急项目随时召开会议。
各成员单位为推动协调科技成果在本行业本领域转化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机制办公室和上级业务部门(大连市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推送的科技成果供给信息,要认真研究评估,及时通报重点企业,对适宜开展项目招引和落地转化的项目提出转化措施和建议,提交工作机制办公室纳入例会研究。
三、转化工作流程
(一)成果推送。大连市机制办公室每半月收集汇总“一院一所十校”重大科研进展、科技成果产出,并形成项目台账推送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接收大连机制办公室推送的台账信息,并及时抄送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做好办公室和上级业务部门成果供给信息接收,对上级业务部门单项推送的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报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部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成果评价。大连市工作机制已建立科技成果评估评价机制,并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各成员单位要与上级工作机制对口部门建立常态联络机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涉及我市本领域评估工作,密切跟踪本领域成果评价结果,作为在我市转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牵头部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寻找市场主体。各成员单位对评价结果适用于我市相关产业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动成果寻找市场主体。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引导相关单位通过谋划重大项目落地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市商务局、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一局、投资促进三局组织赴省内其他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哈长沈大科技创新走廊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招商,协同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推动项目落地工作。各单位要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市场主体与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交流与对接合作,推进消化引进吸收再创新。(牵头部门: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一局、投资促进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形成转化措施和意见。各成员单位结合成果评价结果和项目意向承接主体企业意见,形成成果转化措施意见,需要跨部门或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统筹解决的问题,要一并形成工作建议后提交工作机制办公室纳入月度例会研究。工作机制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情况,形成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工作措施和意见,报大连市机制办公室。(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五)全程服务项目落地。成果转化落地过程中,机制办公室要全程跟踪调度,发现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工作机制月度例会或专题研究等形式及时协调各部门予以解决。项目落地涉及到的应急、安全、土地、环保等“一事一议”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落实推进。(牵头部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各项重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予以推进。
(二)加强跟踪协调。突出转化落实全周期服务,从寻找主体、政策研究到市场化落地,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全链条跟踪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速落地。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强成果转化中间环节建设,推动建立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成果转化平台,在成果展示、技术交易、政策咨询、资本对接等方面发挥中介载体带动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
(四)推动科技成果公司化。针对高校院所实验室小试阶段的科技成果,促进项目建立学科性公司,成立法人实体,协助科学家和科研人员开展公司注册、合同签订、场地租赁等孵化工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应用。各成员单位按季度征集相关领域庄河企业需求,以新赛道新动能为重点支持方向,为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创造更多应用场景,形成以场景带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的新模式,为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应用推广提供更多机会,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推动科技成果小试中试基地发展。发挥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坚持特色化发展,重点推动储能、海洋装备等产业发展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www.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45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