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4〕12号 | 庄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庄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经市八届政府第61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同意,现将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决策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要按照《庄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决策程序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要就决策的各个环节主动、提前与市司法局做好衔接,提高决策效率。
2.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为保证市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已经纳入决策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予调出,确需调出目录的,由承办部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调出。
附件:庄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庄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编制《庄河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 |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4年下半年 |
2 | 编制《关于确定我市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的通知》 |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4年下半年 |
3 | 制定《庄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划》 |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 | 2024年下半年 |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庄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6_603_47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