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1〕22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庄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业经七届政府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装修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详见:《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749_25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