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河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19-01-18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多渠道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提高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辽宁省政府令第27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及《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印发)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承租的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自行在社会上租赁,由政府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的住房。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河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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