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7
庄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70号)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全面完成上级相关文件涉及我市的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通过媒体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针对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市财政局网站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和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市统计局牵头落实)
做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开,重点加大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公开新颁布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牵头落实,市财政局配合)
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执行落实情况。市财政局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人社局网站定期公布关于社会保险新颁布的相关政策,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港口口岸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实施过程信息(涉密项目除外)。(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落实)
按照《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6版)》,将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在大连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中发布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落实)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等信息公开力度。(市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设置减权放权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各相关部门及时查看社会意见,做好收集采纳工作。(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主体部门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2.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公开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典型事例、成功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3.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按年度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