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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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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手续

1.《华侨来连落户通知书》(侨办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无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亲属处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房屋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应到派出所签署《同意落户意见书》)。

二、审核程序

由落户地派出所审核办结。

三、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完结。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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