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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20〕39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 2020年“8·31”强降雨倒损房屋 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0

【字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庄河市2020年“8·31”强降雨倒损房屋救助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七届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庄河市2020年“8·31”强降雨灾害倒塌损坏房屋

家庭救助统计表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 2020年“8·31”强降雨倒损房屋

救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8·31”强降雨倒损房屋救助工作,根据《辽宁省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指导标准》(辽民发〔2018〕56号印发)、《庄河市 2019“利奇马”台风受灾人员生活及倒损房屋救助实施方案》(庄政办发〔2020〕4号印发)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救助方案。

一、救助对象

“8·31”强降雨灾害造成农村住户以居住为使用目的房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生活困难受灾人员。

1.房屋倒塌。即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重建的。

2.房屋严重损坏。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无维修价值的。

3.房屋一般损坏。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维修,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继续居住的。

二、救助范围

1.国家自然灾害信息系统“8·31”强降雨灾情报告中倒塌、损坏房屋核报台账范围内的灾民户;“巴威”台风期间及9月5日冰雹所造成的倒塌、损坏房屋也纳入本次救助范围。

2.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倒塌且无人居住的,以及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工棚、仓库等非居住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和维修资金补助范围。

3.享受地质灾害点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的住户,不再享受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和维修资金的补助。

三、救助标准

1.因灾导致房屋倒塌需要重建的群众,每户补助6万元,其中低保户、分散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享受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政策,不重复享受本次救助政策。

2.因灾导致房屋严重损坏的群众,每户补助1万元。

3.因灾导致房屋一般损坏的群众,每户补助0.28万元。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协同推进。市政府成立“8·31”强降雨受灾人员房屋恢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应急和住房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8·31”强降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专门机构,具体指导、落实受灾群众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对倒塌房户和房屋严重损坏不能居住的家庭,恢复重建方式、地点、规划、规模、质量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对于倒塌受损房屋根据房屋毁坏程度和村民意愿,将受损修缮、改造的房屋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指导村民对受损房屋进行翻建或维修,此项工作力争在2021 年6月30日前完成。

2.精准鉴定,确定标准。国家自然灾害信息系统“8·31”强降雨灾情报告中倒塌、损坏房屋核报台账范围内的房屋损毁程度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按照因灾房屋倒塌、严重损坏、一般损坏三种类型精准分类。因灾导致房屋倒塌的群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原址重建、异地重建,鼓励其在本村、小城镇和市内购房,且享受同样的政策。但选择异地重建和购房的受灾群众,其原宅基地应当退出。

3.过程公开,严格审核。经鉴定为因灾倒损房屋的家庭,符合救助对象、救助范围要求的,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受灾群众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经过调查核实后,填报“庄河市2020年“8·31”强降雨灾害倒塌损坏房屋家庭救助统计表”(见附件)。

2)村(居)委会汇总后将表中名单在居住村(居)民组或村(居)委会公示5天。

3)村(居)民代表会议议定后,由受灾群众在“庄河市2020年“8·31”强降雨灾害倒塌损坏房屋家庭救助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再由村(居)委会主任签字、村(居)委会盖章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异议后,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应急局防灾减灾室(联系人:麻丽媛,联系电话:89715178)。

5)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或维修竣工后以及选择购置新房的受灾户办理完新房购置手续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完成验收,其中新建房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公职人员参加。

6)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验收合格后,市应急局将救助名单汇总,待市财政局将上级救助资金拨付到位后,再由市应急局将救助资金通过银行账户直接发放到灾民手中。

在此期间由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房屋修建情况进行抽查。

4.严守纪律,实事求是。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要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附件下载
    庄河市强降雨灾害倒损房屋家庭救助统计表.pdf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 2020年“8·31”强降雨倒损房屋 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0_14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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