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2022-07-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发挥年报公示在强化信用监管、构建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克服人员不足和监管任务繁重等诸多困难,多措并举保障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落实到位,成为大连市首个完成2021年度年报公示任务的单位。
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我局于年初对2021年度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年报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年报知晓率。综合利用电话、微信群和日常监管工作中现场提醒等方式,让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年报的重要性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年报公示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认知度。
三是摸底调查,清理“僵尸企业”。针对多年未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清理,有效降低数量,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为下一年的年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截至2022年7月1日,2021年度应报企业户数:22470,已报户数:21373,年报率95.118%;应报个体工商户户数:41733,已报户数:39221,年报率93.981%;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1005,已报户数:919,年报率91.443%,圆满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目前,我局已依法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和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1928户企业和9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3176户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在相关领域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优化信用修复工作,引导我市经营主体更加重视守法诚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