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3
庄河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公示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大人才办发(2024)13号)文件精神,刘月菊同
志符合我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0411-89725628。
附件:庄河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公示名单
中共庄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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