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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政办发〔2021〕40号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字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庄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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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和大连市关于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上级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护大气环境、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为目标,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完善利用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主要手段,坚持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农用优先、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坚持秸秆焚烧管控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构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含落叶、垃圾等,下同),有效防控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宣传造势,同时采取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普及秸秆禁烧的法律责任,深入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做到宣传到户到人、家喻户晓。

(二)大力推广低茬收割。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作物机收留茬高度。引导农户收割玉米留茬不超过15公分,收割水稻留茬不超过10公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探索建立收割机(含跨区作业机具)准入制度,鼓励农机手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低茬收割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和村屯(组)干部到田间地头开展专项检查,探索制定收取收割保证金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三)强化秸秆离田离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做好秸秆离田、田间整理、秸秆还田等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秸秆离田、还田和杂草清理等工作。细化辖区内应还田、离田区域,落实到地块,落实各地块责任人,切实做好田间清理。对残留地格过多的地块,利用机械或人力完成捡拾、搂推、清理之后,再还田、离田。彻底清理地边、地角、条田沟等重点部位,坚决制止“燎坝埂、燎地格、烧残渣”等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四)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方法新技术,着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的“五化”利用。科学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实现就近就地利用。加强政策扶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推动、企业与合作组织牵头开展、农户积极参与的秸秆收、储、运市场化运作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五)狠抓秸秆焚烧管控。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日常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加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执法,发现秸秆焚烧问题跟踪处理,依法对火点责任人予以上限处罚,突出依法打击的震慑作用。

(六)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实行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屯(居民组)、村(社区)屯(居民组)包户包地块、农户包责任田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七)深入开展巡查督查。由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并结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及气象预警信息,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针对人口集中区域、火点集中暴发区域、重点干线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及主城区周边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在重大活动期间和节假日、重污染天气等重要时段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打处焚烧秸秆行为。

(八)严格实行考核评价。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庄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89715183),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推进、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予以处罚;强化治安巡逻,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采取强制措施;配合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好宣传教育和秸秆禁烧管控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在森林防火期间,加强对森林防火区域树木落叶露天焚烧的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树木、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的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需养护道路及两侧垃圾清理和落叶露天焚烧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和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作物低茬收割工作,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和项目推动,多途径、深层次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广低茬收割、秸秆离田等工作措施,持续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美丽乡村试点的重要内容,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一环,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确保秸秆禁烧措施和综合利用体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主动担当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率领和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屯(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层层压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秸秆禁烧方面的问题。

(三)健全监管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分片区、分地块划分网格,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及管控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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