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板桥河等15条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23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保障河道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正常维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的通知》(辽河长办〔2017〕2号)及《关于开展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大水合〔2018〕24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完成了板桥河、小沙河、寡妇河、地窨河、响水河、三岔河、小寺河、小寺河南支、老头河、夹河、横道河、教厂河、向阳河、崔店河、丰利河等15条河河道划界工作,现予以公告。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堤防背水侧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板桥河等15条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http://dlzh.gov.cn/html/newsShow_14_0_13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