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0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推进我市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依据大连市关于开展安全宣传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政府主导、乡镇主推、村屯主责”为基本原则。二、工作目标。实现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家喻户晓,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建立健全,自防自救能力显著提升,全市乡镇村屯火灾多发、高发局面有效扭转。三、组织机构。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10月31日)。(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五、工作方法。六、工作内容。(一)明确任务,有效落实。(二)健全机制,协同推进。(三)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四)丰富阵地,营造氛围。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严密组织,攻坚落实。(三)不断总结、形成机制。
文件:《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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