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6-06-18
庄河市教育局工作职能
庄河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与中共庄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共庄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庄河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行政审批与监管,负责便民行政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
(三) 负责统筹规划和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
(四) 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 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管理局属单位固定资产和设备采购,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审计各学校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五) 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统筹指导全市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终身教育、社区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劳动教育、科技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管理 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拟订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拟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大连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二)庄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庄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人事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政府会务、妇女与计划生育、教育志编写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好大连市教育基金会等慈善部门资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党建工作规划和理论培训计划,指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教育;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拟订局机关干部和全市中小学党政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及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拟订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奖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及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工作。
(二)计划财务室: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及相关后勤工作;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预决算工作;统筹安排管理全市教育附加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落实全市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大型设备设施采购;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旧校舍改造以及校舍基本建设工作;提出教育局承担的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建议。
(三)学前教育室: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前教育业务指导、评估、培训工作;负责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指导工作。
(四)普通教育室: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落实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内涵的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学生奖惩、毕业证验印发放工作;负责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专业设置、调整备案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招生、实习、职业指导及教师培训等工作;承担乡镇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工作的具体落实。
(六)校园安全室: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平安创建、维稳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负责全市督学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和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负责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全市教育进行评估监测;负责对全市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领导班子
姓名 |
职务 |
郑爱辉 |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
张丽 |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
刘宇 |
副局长 |
孙尚富 |
副局长 |
宋思广 |
副局长 |
贺婷 |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人事办公室 |
计划财务室 |
学前教育室 |
普通教育室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室 |
校园安全室 |
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
联系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电话: 0411-89706357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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