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庄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大连市政府 | 辽宁省政府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门搜索: 招聘 公积金 环保
X
X

法院判决他项公告(2026-1180)

发布日期:2026-06-04

【字号: | |

  根据庄河市人民法院(2025)辽0203执恢7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庄河市人民法院(2025)辽0203执恢7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暖水村臧屯1-2层产权,不动产权证为200801393号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兰英超名下。(上述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1406311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房屋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责编: 张晨义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打印】 |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邮编:116400

   
网站标识码:2102830001 辽ICP备12006405号-1 |  辽公网安备 21028302000111号 |  您是第461210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