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306)
发布日期:2026-02-25
不动产权利人邵滋乙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吴炉镇和平村邵屯的经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4月20日审批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邵文南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邵文南
发布日期:2026-02-25
不动产权利人邵滋乙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吴炉镇和平村邵屯的经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4月20日审批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继承人邵文南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邵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