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公告(2025-643)
发布日期:2025-04-08
预告登记权利人:刘海萍(2102251981****0966),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荷塘丽城小区8号3单元7层02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52810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他项权证。
声明人:刘海萍
2025年4月8日
发布日期:2025-04-08
预告登记权利人:刘海萍(2102251981****0966),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庄河市兴达街道荷塘丽城小区8号3单元7层02号的预购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明遗失,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20152810号,现声明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凡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按程序补发上述他项权证。
声明人:刘海萍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