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644)
发布日期:2025-04-08
产权人张福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步云山乡谦泰村长太屯的庄农房字第289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继承人谭香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谭香兰
发布日期:2025-04-08
产权人张福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步云山乡谦泰村长太屯的庄农房字第289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继承人谭香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谭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