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5-656)
发布日期:2025-04-09
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人民政府申请,依据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人民政府桂政函(2025)19号文件内容要求,现对庄河市桂云花乡岭东村涉及动迁房屋的7份房照予以注销,该6套房屋已动迁,且房屋已拆除完毕。(详细名单见附件)现申请注销。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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