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687)
发布日期:2025-04-14
产权人石丕万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太平岭乡大赵村石隈屯的庄农房字第076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石丕万已去世, 现由继承人石丕华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石丕华
发布日期:2025-04-14
产权人石丕万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太平岭乡大赵村石隈屯的庄农房字第076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因石丕万已去世, 现由继承人石丕华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石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