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5-704)
发布日期:2025-04-16
产权人王国鹏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工会委东方红家园1号1单元4层02号的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10224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 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国鹏
发布日期:2025-04-16
产权人王国鹏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城关街道工会委东方红家园1号1单元4层02号的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110224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 现申请声明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