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他项公告(2025-977)
发布日期:2025-06-03
根据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4)辽0211执恢21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24)辽0211执恢2198号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向阳路二段112号1层产权证为辽(2017)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26821号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刘辉名下。(上述房屋他项权证号为201708027264、201808028509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上列房屋他项权利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列他项产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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