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2025-1350)
发布日期:2025-07-02
依据孙忠华(2102251958****0134)位于庄河市新华街道前炮委机电楼的过户申请,孙忠华产权证为20083197号房屋及孙忠华产权证为1998010138号房屋因合并需要办理产权证。现申请注销20083197号产权证。上述不动产无抵押登记,无法院查封,无产权争议。本单位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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