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1429)
发布日期:2025-07-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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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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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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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辽(2017)庄河市不动产权第08004981号 |
孙秀鞠 |
住宅 |
210283001001GB00037F****0544 |
庄河市城关街道海云天小区57号A单元22层02号 |
67.50平方米 |
案号庄河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辽0283执恢5132号之二和执行裁定书(2024)辽0283执恢5132号买受人董航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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