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作废声明(2026-1800)
发布日期:2026-09-11
产权人白永申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太平岭乡青林村黄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7400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继承人白义海申请办理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白义海
发布日期:2026-09-11
产权人白永申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庄河市太平岭乡青林村黄屯的庄村房执字第007400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现由继承人白义海申请办理挂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此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争议。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白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