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审批手续原件作废声明(2026-1191)
发布日期:2026-06-05
不动产权利人王艳厚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城山镇城山村木前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7年4月10日审批的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王彦厚(原档案所示王艳厚)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彦厚
发布日期:2026-06-05
不动产权利人王艳厚保管不善,不慎将庄河市城山镇城山村木前屯的经庄河县土地管理局于1987年4月10日审批的接建房审批表原件丢失,现由王彦厚(原档案所示王艳厚)申请声明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1-89813169-812
声明人:王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