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政办发〔2026〕5号|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征地动迁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4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以下简称辽东半岛工程)作为辽宁省重点工程, 2025年12月26日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741号),按照《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准备工程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辽水建管〔2026〕11号)和大连市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辖区内辽东半岛工程征地动迁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辽东半岛工程实施计划,配合辽宁辽东半岛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完成庄河市辖区内征收(用)土地及地上物补偿,并为工程建设做好全流程保障服务。
1.市大项目办:负责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引洋入连)专班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统筹实施辽东半岛工程在庄河市辖区内的征地动迁等相关工作;对工程涉及的重大事项,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市政府议定;设立辽东半岛工程资金临时周转账户,负责接收、拨付征地动迁补偿资金;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2.市公安局:保障征地动迁和工程建设的工作秩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3.市司法局:做好征地动迁相关规范性文件、补偿协议的合法性指导,提供法律咨询与纠纷调处支持;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4.市财政局(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地上附着物补偿相关事项的审核,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5.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工程征地动迁相关补偿标准的政策解读;指导乡镇做好土地权属确认、地上附着物的实物指标统计、复核、公示及汇总;办理土地征收(用)手续;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6.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交通运输职责内涉及农村公路事项手续的审批(查),以及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7.市水务局:做好涉河事项手续的审批(查),以及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8.市审计局:协助做好动迁补偿资金的审计监督及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9.庄河供电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用电保障;做好工程涉及供电线路的建设、迁改等配合工作;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10.相关乡镇政府:作为辽东半岛工程征地动迁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征收(用)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负责补偿协议的签订以及补偿款的申请、发放;协调解决辖区内工程相关的临时用地和水、电、路、通讯等保障工作;及时调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专班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26〕2号)执行。
(二)林木补偿标准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辽政办〔2021〕7号)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办发〔2021〕22号)执行。
(四)对于上述补偿标准未覆盖或无法直接适用的实物指标,由市政府与辽宁辽东半岛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三、资金管理
(一)辽宁辽东半岛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协议约定,将补偿资金拨付至市大项目办设立的周转账户。
(二)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工作进度向市大项目办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其中,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相关单位应将补偿情况报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审定后,再向市大项目办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市大项目办依据审核结果拨付相应款项。
(三)相关单位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征地动迁资金,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补偿给被征地动迁人员的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管理全过程应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审计等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辽东半岛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市大项目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依法依规推进。征地动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程序合法、补偿合规。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专班集体研究,不得擅自突破政策标准或违规操作。
(三)强化协同配合。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加强横向沟通与信息共享。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征地动迁与工程建设高效衔接。
(四)规范档案管理。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征地动迁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做到“一事一档、一户一档”,为工程验收、资金审计及后续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五)严明工作纪律。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实物指标调查、补偿标准认定、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关于《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征地动迁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https://dlzh.gov.cn/html/newsShow.html?id=10594ab550074a17a4184672c9c3bad7&cid=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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