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7
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0〕226号),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用于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待宰期间死亡的生猪,以及在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的损失补助。
补助标准: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7]26号),并结合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际,确定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800元/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为20元/头。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411-89706252
庄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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