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2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1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6〕3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申报程序,现将我市2026年职称评审的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在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累计工作一年及以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需审核缴纳社保情况),其中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注册地为庄河市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级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2.个人或所在单位向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26年6月1日—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除外)。
三、申报方式
继续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其中网上申报采用全市统一的职称管理信息平台。申报人员(含送省评审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服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在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填报错误或未完成网上申报将无法进行审核及评审。
特别提示:我市申报人员网上申报主管部门要选择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申报地点
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409室(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8号),咨询电话:89725628。
五、申报提示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进行联审,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
2.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对派遣人员推荐申报,实行“双审核、双盖章、双公示”,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结束时间较晚的为准,公示无异议的,对申报人员报卷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庄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
3.中初级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原件,由庄河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审核确认后返还给申报人;高级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原件,经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后,由市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确认。
4.单位审核人员在申报人报卷材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印章,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论文及专利等检索页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上审核人签字。
5.《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与《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封面“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与《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请按照《大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要求进行填写准备。
6.申报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请提前拨打89725628进行预约审核,避免现场人员聚集等待时间较长。
温馨提示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6〕32号)、《2026年大连市职称评审指南》及申报材料下载或者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dl.gov.cn)—“技术技能人才工作”—“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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